渔场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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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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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分别由场党委书记和工会主席担任。场工会为场务公开的工作机构。 三、场务公开的基本形式 1、全体职工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①由场工会向职工大会报告场务公开工作情况;②场职工大会对应公开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2、设置定点公开栏、版报、意见箱。对应公开的内容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开,并收集职工对公开工作的意见反应。 3、党、政、工联系会。每月召开一次。①场工会向联系会报告场务公开执行情况;②企业三方需协商解决的有关问题;③场工会代表职工反映意见和要求。 四、场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根据本全场实际,对企业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辞退和处分职工的情况和理由;对职工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对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修订、续订、履行情况,以及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其他事项等内容进行公开。 五、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1、场工会是场务公开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日常场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职工提出的合理要求进行收集、整理、并向党政工联系会反映以求问题的协调和解决。 2、设置意见箱。通过意见箱收集来自不同方面的意见反映,并收集整理和向联系会报告。 3、党、政、工联系会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联系会的作用,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联系会进行协调和沟通,使问题得到解决。 4、对公开情况每年总结一次,并接受上级场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检察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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