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村支书与村主任斗争的实质是权与法的较量,那么这种较量决不限于这两个权力主体。在那些实行自由公开选举的乡村,村委会与镇政府,支部会与村代会之间,村委会与村代会之间,一直伴随着权力斗争与妥协。
首先,让我们看一看村委会与镇政府的关系。[25]在实施村委会体制之前,镇政府直接行文下属管理区(那些无自治性的村委会同管理区无实质区别),[26] 镇里下达了任务,下级就得不折不扣地执行。实施村民选举之后,法律规定镇政府与村委会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这一规定对乡镇的政策执行有深刻的影响。 例如,村民选举后的Z市某镇,认为“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不好把握,担心直接下发文件给村委会并要求执行,就成了行政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有违《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镇里还担心村委会不理会镇里下达的文件,于是在选举后的1个多月里都没向村委会下文。中山的有关官员说,其他镇的情况与此差不多,村民选举后,镇里的行政工作越来越依靠党支部去落实。[27]因此,一些镇领导对村支书请示工作热情接待,对村主任则冷冷清清。一位村主任愤愤不平地说:“镇里就那么偏袒支部那班人,难道我们是后娘养的不成?”有个镇为维护村支书的权力,下发文件规定村里八个方面的事务都要有支部书记的签名才有效,导致一半以上的村主任联名上书反对,迫使镇里收回成命。还有个镇甚至下文规定党支部实行脱产工资制,村委会实行误工补贴制。村主任将这种一褒一贬的“土政策”提交村代会讨论,当场就被否决了。
令人深思的是,镇里明显偏袒党支部的举措,不仅无助于提升村支书的权威,反而加深了村支两委的矛盾。镇领导以为行政权力可以压服村委会,没料到村民选举赋予了村委会和村主任更多的权力,村民代表会议成了农民抵制上级那些“土政策”的武器。[28]
在村民自治实践中,支部会同村代会的纷争也是各地农村经常遇到的一个现实问题。在实施村民自治以前,可以说支部大会是村里唯一的决策机关。现在,村民会议及村代会也是村庄公共事务的决策机关。一些赞美村代会制度的人,强调村代会的作用就是把党支部的意图转化为村民决策,试图说明村代会与支部会总能保持一致。[29]如果村民选举只是为了选择一个执行上级政策的能人,如果村代会的职能只是讨论如何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从逻辑上说,可以设想村代会同支部会不存在矛盾。[30]问题是,如果这两个假设成立,就根本没有必要实行村民自治制度。正是因为村代会不仅要讨论如何对待和完成上级任务,更要讨论村庄自身的公共事务,因此当村代会与支部会就某项事务发生纷争的时候,谁来协调?根据什么来协调?在现有制度框架中还缺乏清晰界定的程序,只能靠斗争与妥协来解决问题。[31]
例如凤台村,村代会决定辞退一名村干部和2名治安员,村支部以没有与支部事先商量而提出异议。村支书认为,村代会的人事变动决定必须经支部同意才有效,否则就违背党管干部原则。村主任争辩到,按《村委会组织法》,村代会是村里的权力机关,它什么时候开会、开会的议题、作出什么样的决议,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一定要党支部同意之后才有效。最后,村支书表示尊重村代会的决策。而在另一个村,村代会决定辞退团支书(不发补贴),党支部认为村代会无权干预党支部所管辖的事务,宣布村代会的决定无效。经过妥协,村代会接受了党支部的意见,团支书的补贴照发。由此可见,在党-村二元决策体制中,[32]妥协开始成为解决纷争的手段。[33]
事实上,村委会与村代会的权力冲突也存在,冲突的实质是村庄内部各利益集团对公共利益分配的争执。例如,在Z市新场村,村委会按照市里建议的一般标准,向村代会提出了村干部月补贴方案,[34]村民代表认为标准定得太高而不通过。村委会提出,村支两委基本上是脱产干部,不仅要负责村集体上千万的资产运营,还要负责村社会治安等,认为村干部补贴不合理就会影响工作质量。在村委会与村代会争执不下的情况下,村支两委联合请求镇里下发文件,最后以行政命令的手段解决纠纷。又例如,在村集体年纯收入只有5万元的湖南古岭村,村支两委主要干部(一般是支书、村主任和村秘书“三骨干”)的补贴月均300多元,其他村委干部不足100元,村民小组长更低,只有15元。自然,以村民小组长为主体的村代会,多次要求增加组干部补贴,一般村委也要求与“三骨干”的补贴平衡,在多次争执不下的情况下,也由上级下文解决纠纷。
这些利益纷争表明,村庄内部开始出现利益集团(interest group),尽管还缺乏成熟的组织形式,但村民选举、村代会等提供了各种利益表达和斗争的制度渠道。更进一步说,一旦在村民选举、村代会辩论的过程中,能够清楚地表达和卷入各种利益斗争,那么无论是村民选举还是村代会辩论的过程就开始呈现出政治性了。[35]而且,村庄的公共利益在各利益集团的分布越不平衡,村委会与村代会的争执就越多,村代会的政治性质就越鲜明。上述分析还表明,村代会对村委会的支持越少(如村干待遇问题),村委会就越倾向于同党支部一道诉求于上级权威。 无论如何,村民选举已经引发了一系列的利益纷争和权力斗争,这些纷争和斗争震荡着村庄权力的旧格局。而在变化了新格局中,村支书、村主任以及村支两委成员究竟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又结成了怎样的角色关系呢?
三、格局:选举之后的权力角色与关系
村委会选举出来之后,大岭村村支书把帐册、公章移交给了村主任,支部办公室就冷清了不少。在同一栋办公大楼里,村委会搬进了三楼装修一新的办公室,党支部还在二楼,一楼是一个大会议室,还悬挂着“计划生育学校”、“党课学习室”、“农村文化室”等牌子。扮演“当家人”角色的村主任成了个大忙人,在他主持完村委委员的分工会后,他忙于制定村发展规划、村委会工作制度、布置村务公开栏、处理村民纠纷、接待上级领导等日常工作。分管经济的村委,主要抓村企管理,保证企业安全和供电供水,并监督企业经营。分管治安的村委,主要负责村区治安管理(治安队),村民出租屋管理,同时还要配合镇公安派出所的工作等。一名村委分管村民计划生育,同时协助镇劳动站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及其计生管理。 当然,村支书还是名义上的“第一把手”,要他主持的会议也不少,如村社会综合治安、计划生育等会议,因为上级要求这些“一票否决”的工作必须“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要他签的字也不少,如“镇村社会综合治理责任书”、“计划生育责任书”等,都得支书主任联署才生效,因为上级要求这样的“双保险”。尽管村支书也没有闲着,但总觉得没了经济大权,主持会议也好,签字画押也罢,都无实质意义。后来,他常常不上班,呆在家里打麻将,其他支委也跟着放任自流。上级认为这样的党支部就软弱涣散了。
Z市的一位官员说:“在公开选举的情况下,村支书不一定占优势,最多只有50%的成功机会。如果竞选成功了,支书与主任‘一肩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还好理顺。否则,让一个竞选失败的村支书来领导一个竞选成功的村主任,不要说村主任本人不服气,就是选民也不服。”[36]也许,正是为了维护村支书的权威,Z市部分领导主张村支书“一哥当家论”,不鼓励、不支持村支书参与村主任竞选,以免竞选失败而使党支部工作陷入被动。实际上,村民选举后的2个月左右(1998年12月-1999年1月),全市10%左右的党支部,处于大岭村这样的局面。笔者问这些后进党支部后来怎样了?不用说,答案是经过组织调整,大部分达到了“四化”标准。[37]笔者又问其余90%的村庄如何?毫无疑问,回答是“总体运行情况良好,村支两委配合密切”。[38]
可以说,选举后大岭村支两委的权力格局属于笔者所划分的“村强党弱”类型,其余不外乎是“哥俩好”与“一哥当家”二种。[39]在广东的调查中,笔者还没有发现党支部与村委会同时瘫痪的“双弱村”,这主要得益于本地农村经济发展,从而为党支部或选举后的村委会提供了经济资源。[40]
“哥俩好”属于“党强村强”的类型。在这样的村庄,党支部的领导主要体现在村支书“抓全面”的角色上面。村支书不仅是名义上的“第一把手”,而且保留了许多“传统权力”,例如村干部人选推荐权、村内规章制度的签字生效权、合约(即各类责任书等)签字生效权、会议主持权等等,并没有因村民选举就被村主任接管。或许是作为一种交换或默契,村支书在实质上让出村庄法定代表的身份,村集体经济权也移交给村主任,村主任审批财务的“一支笔”就真正掌握在自己手中了。例如,南海平南村的村主任与村支书就是一个对“哥俩好”,两人陪笔者饮茶,他们说“我们兄弟现在是分头抓钱,一起算帐”。确实,他们共同为村经济发展出谋划策,共同守护着村集体的“钱袋子”,村里修路建房、办厂经商、福利分配等动大数的事项,都由村支两委拿出草案,交村代会讨论拍板。在座的镇领导认为这种格局是两全其美:既坚持了党的领导,又实行了村民自治。[41] 然而,真正维持“哥俩好”的村庄可谓凤毛麟角。这里有很多形象的解释,如“一棵树桩不能栓两头叫驴”、“一个村庄不能有两个朱老钟”等等。[42]为什么这种“哥俩好”格局难寻,根由在于维持这种格局的条件,不仅村支书与村主任之间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43]同时还要求建立制度化的分权合作机制。当然,制度化的分权合作机制更具有基础性,如果缺乏制度化的机制,即使原来是一对“哥俩好”,人际关系一旦交恶,这种格局就不复存在了。 持续稳定的“党强村强”格局需要制度化的分权合作机制为基础,这种分权与合作实际上就是村支两委权力资源的制度化配置。下面的案例试图说明的一个假设是:村支两委权力与义务划分得越明确,共同的游戏规则制定得越具体,游戏规则的监督越有保证,那么“党强村强”格局的稳定性就越强。
深圳万丰村是一个年财政收入3000多万元的富村,规范村干部的经济权自然十分重要。在本村,村支书、村主任、村支两委成员的职权范围,各类组织的权力和义务以及运作方式等游戏规则,都先由村支两委联席会议协定方案,后交村代会讨论表决。在游戏规则制定的过程中,村里人人都可以提出意见,一旦成为规章制度,就只得严格遵守。例如,村代会授予村支书与村主任同等的财务开支及审批权,规定单次审批的最高金额均为4万,个人单次开支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1千。遇越权审批事项,必须交村财务总监审核,经审核签字方能报帐。为保持财务监督的独立与公正,常设的财务总监由村代会选出,并不得在村支两委担任任何职务,财务总监的权力直接来自村代会授权。他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可以提请村委会召集村代会,也可直接提请村民代表依法召开村代会,审议村委会的财务工作。万丰村集体的“钱袋子”与“权把子”是分开,即村长所讲的“两不见”(管权的不见钱,管钱的不见权)。本村在1992年设立的村财政所,就是一个“见钱”而“不见权”的办事机构。“钱袋子”与“权把子”两分开的制度,既有利于制约村支两委的掌权者,也有利于平衡两者的权力关系。在中国,尽管万丰村的经济发展不具典型性(太富裕),但其制度创新应该说不乏普遍意义,即党支部和村委会的权力可以接受经村民认可的同一种游戏规则制约,从而平衡村支两委的权力关系。[44]
毫无疑问,村支书“一哥当家”是中国农村权力结构的主要形态。例如新会市,80%以上的村庄权力结构是村支书与村主任“一肩挑”;[45]南海市60%多的村主任是村支书,20%的村主任兼副支书。[46]就整个广东省来看,56%的村主任兼任村支书。[47]在实践中,这种“一肩挑”以及村支两委交叉兼职的格局有助于加强党支部的权力。支持这种权力配置的观点还认为,这种格局有助于减少村干部职数、减轻农民负担,避免村支两委的权力与利益争斗。[48]由此看来,那些支持村支两委交叉兼职的理由似乎不支持“党政分开”的政改主张。
在中国的政治话语(political discourse)中,形容村支书核心地位的术语很多。例如,官方文献喜欢用“班长”、“带头人”等;农民则直呼他们是“第一话事人”(说话算数的人)、“当家的”等。而那些专横跋扈的村支书则落上了“土皇帝”、“黄世仁”等恶称。这些褒贬兼有的术语,本身就反映了“一哥当家”格局的复杂特征。
当然,“一哥论”者可以找到许多支持其观点的论据。他们说,华西村、南街村、刘庄村不都是因为有一个“好班长”,村集体经济发展了,村民们就安居乐业了么。他们的中心论点就是,发展农村经济、稳定农村社会,关键是要有一个好支部,特别是要有一个好支书。而“一哥论者”在长篇大论这个观点的时候,似乎根本不知道或者完全忘记了还有村民选举这回事情。 非“一哥论”者当然也是论之有据、言之成理的。在他们所罗列的论据当中,有的村支书简直是十恶不赦的“地主恶霸”。典型的如大邱庄的禹作敏,这么好的一个村书记,还是全国人大代表,竟然蜕变成罪犯。中国青年报的记者卢跃刚写了一本《大国寡民》,揭露一个从“大跃进”就开始靠浮夸、欺骗、宗法等手段而步步官升市委副书记的陕西烽火村村支书。[49]而非典型的个案似乎可以随手擒来。这么一些劣迹斑斑的村支书能够获得上级的青睐并青云平步,实在是对执政党理念的莫大伤害。
上述正反观点似乎都比较偏激。显然,如果中国农村都能摊上个“吴仁宝”、“王洪彬”或“史来贺”这样的好人,[50]那么中央也就没有必要三番五次重申减轻农村负担了。反过来,如果当家的村支书都是些“黄世仁”,那农民早就被逼上梁山了。其实,大多数村支书都是平常人,既不一定是“能人高手”、“道德楷模”,也不必然是“黄世仁”、“土皇帝”。还是让我们冷静地观察与思考一些平平常常的“一哥”角色吧。
1999年9月,笔者与白思鼎调查了新会三个村子,三个村的村支书与村主任都由一个人担任,当然属于“一哥当家”类型。这种类型的权力结构究竟具有什么特点?这些既是村民选出来的人,又是上级放得了心的人,究竟在想些什么?在做些什么?在扮演一种什么样的角色? 首先,看一看S镇的三益村。这个村共有1699户、5723人,分成28个村民小组。98年全村工农业总产值5816万,村财政政收入52万元,村民人均收入3900元,人均上缴15元(象征性上缴),本村经济发展在本镇处中等水平。这个村共有83个党员,设9个党小组。在1999年上半年的村民选举中,先由村民直接公开地提出村委会候选人,然后“海选”出村主任和6名村委。本村的权力配置是,村主任兼任村支书,其他5名村委兼任支委,组成交叉兼职的混合班子,“班长”就是“一肩挑”的村支书,53岁。
笔者要村支书比较一下选举前后的不同感受。支书说:“我感觉区别不太,我们原管理区的7个干部,有一个到年龄退休,其余6个都选上了,只增加了一个新成员。村支两委的分工基本上照旧,所以区别不大。”陪同调查的镇干部怕我们产生“新瓶子装老酒”的印象,马上接过话:“我们镇学习梨树县的海选经验,党支部不得提名,放开让村民公开提名,被提名的全都张榜公布。结果管理区的干部大部分被选上了。镇里有个统计,全镇14个管理区的书记有9个被选为村委会主任。其余5个没有选上。选上的就继续当书记,没选上的就提名村主任当书记。通过这次村民选举,镇里认识到,镇里放得下心的,大部分还是村民信得过的干部;而村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镇里更要放得了心。” 回到镇里,白思鼎向镇委书记提了一个问题:“假如当选的村主任不是党员,村书记和村主任的关系又如何处理?”回答是:“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会尊重村民的选择。如果村主任申请入党,我们会考察他是否具备一个党员的资格。如果这样的村主任被接受为党员,那还要看下一届村民选举会不会继续选他。如果村民连续选他,表明他有群众威信,镇委当然可以推荐他为村支书人选,让支部大会投票决定。但你假设的这种情况在我们这里还没出现。”
第二个村是L镇的天湖村,接待我们的村支书姓陈,26岁。他自我介绍:“18岁参军,在部队入党,93年复员时当了个副班长。94年镇里要我当管理区出纳,97年提拔为管区副主任兼总支委员。今年5月被村民选为村主任,7月份镇里提名我当村书记,经全村党员投票,就正式上任了。”一位村委员插话说:“别看我们陈书记年轻,在村里很有威信,党内党外的得票率都很高。”我不清楚这是在拍马屁还是真的表示佩服。陈书记接着说:“当好一个村干部,最关键的是农民信任你。”
天湖村的村支两委共七人,这七人都是先由村民选入村委会,然后依“村主任-村书记”、“副主任-副书记”、“村委-支委”的格局组建村党总支部。村支两委的办公大楼收拾得整洁有条(并不是因为有外国人来参观缘故,因为是临时决定来这个村的)。一楼的办公室有:村书记与村主任室(兼作接待室,其实村支两委的人都座在这里);财会室;治安调解室;二楼是文化学习室,摆着《南方日报》、《南方农村报》、《支部生活》等报刊杂志以及几柜子图书。三楼是一个可容纳100人左右开会的会议室。在村书记办公室里,挂着一幅村规划蓝图,标记着哪些地方要修路、哪个地方要建校、哪些地方要植树、哪些地方要修渠,规划图中还标记了一块地,说是村里的“经济开发区”。看完村规划图,不由得对“小陈书记”刮目相看。下面是我们与村支书的一问一答: 问:“你们村有多少户村民、多少党员?”
答:“全村1300多户,4336人,由22个自然村组成20个村民小组。党员122名,成立了5个党支部,组成村党总支部。”
问:“我看到你们村支两委大多姓陈,天湖是一个单姓村,还是杂姓村,姓氏结构如何?对投票选举有没有影响?”
答:“杂姓村。我们村姓陈的占90%,剩下是都是一些小姓,有姓梨的,姓恽的,还有姓黄的。本来我们的村姓就是陈,是一个开山祖宗传下的人。后来搞社(人民公社)、修水库搬迁,村里的外姓人就多了起来。(一个黄姓村委插话说‘天湖是姓陈的天下’,陈书记沉默)。你说有没有影响?老实说绝对有影响,我们村一直都是姓陈的当头,姓陈的人占大多数嘛!但是,我们不搞宗族势力,也不允许。我们姓陈的从来就不以大欺小,没有这个必要。政府安排的移民,我们还划给他们土地,帮他们盖房子。”
问:“你们村经济收入情况如何,农民负担如何?”
答:“去年村集体纯收入接近8万,在新会都算穷村。但村民人均纯收入2900元,这是实打实的收入。我们没有必要虚报,因为我们村还是扶贫对象。我们的村农民负担不过2%,因为镇富村穷,镇里不必向我们讨钱。”[51]
问:“既然你们还是一个穷村,村规划蓝图又怎么能实现?你有什么打算?”
答:“脱贫致富是我们村的奋斗目标。我觉得思路很重要,预先没有发展思路,机会找上门来你也懵嚓嚓。去年海外亲戚捐来一笔款子,村里老人们为光宗耀宗,决定重修祠堂,我坚决反对。我跟他们说,村里有钱就应该建一所好的小学,祠堂建得再好,一年就用那么几回,小学天天要用,等村里的孩子都有出息了,再修一个漂亮的祠堂也不迟。海外的亲戚也觉得建校更重要,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现正在请人画图纸。村里办经济开发也不是没可能,我搞这个规划时找了镇里,镇领导说,镇里今后要要向我们这边开发。珠海特区与我们新会就一江之隔,现在桥都建好了,新珠公路还穿过我们村。珠江三角洲的人天天讲‘路通财通’,也该轮到我们讲‘路通财通’的时候了。” 遗憾的是我们在天湖村没有机会与村民交谈,更没有机会观察村代会(共有86名村民代表)的运作情况。但从陈书记所做的几件事情(如坚持办学,反对重修祠堂,不虚报浮夸等)来看,他是一个有能力的“当家人”。他的权力与其说来自上级授权(提名为村党总支书记),不如说来自村民选举。因为要是没当选为村主任,那么镇委也就不会提名他做村书记。他的双重身份,使村庄回避了党-村之间的权力矛盾。但这双重身份会不会导致陈书记内心的角色冲突?可惜笔者没有机会与陈书记深谈。
最后,让我们来看一看S镇的洋美村,听一听村支书的精彩发言。这个村共有700户2000多人,分布在9个村民小组,容姓占80%,其他姓氏有聂、余、陈等,村支书直率地说,历来都是容姓人家当书记。本村经营着5个村集体企业,总产值2000多万,村财政收入300百来万元。村民人均纯收入4500元,来源主要是养鱼、种稻、水果和集体分配。56岁的村支书兼村主任,在位9年,现任新会市人大代表。在他任上,村民生活年年改善,几年都不用缴交纳钱粮款项,全有村里支付,因此他建立了父亲般的权威。1999年5月的村民选举中,村民以一张白纸上提村主任候选人,共提出80个村主任候选人,得票最多的有280张,最少的1张。村书记以高票当选村委会主任。听一听他平白如水、内涵深刻的发言,就知道此人绝非等闲之辈:[52]
在你们进村的时候,肯定看到了我们村的牌坊,上面就是‘洋美’两个字。在人民公社时期,上书‘三江公社洋美大队’八个字。撤社建乡时,这个牌坊被打掉,有的社员都流下了眼泪。后来为美化村容,上面又要求我们建村牌坊。牌坊立起来了,上面写上“洋美管理区”吗?我说不行,今后还会改写。果真,管理区又撤了,好在我们不用改牌坊。我们就是‘洋美’二字,什么大队、管理区、村委会都是他们给我们挂上的招牌。 村民选举当然是好事,可以选出大家服气的领导。古话讲天无二日,一个村也只能容许一个长,不管是叫支书还是叫主任。这就象一个脑袋一个人,要是长出两个脑袋来,那就是个怪物了。选民选我当村长,是对我的信任;支部要我当书记,是党的需要,反正村里就一个头,成不了怪物。要是村民选另一个人当村主任,我绝对让贤。鸟无头不飞,头多了就乱飞。要是村干部没核心,搞分裂,村里人就会跟着闹派性,窝里斗,那我们“洋美”就真会衰着。[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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